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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有套安置房留给儿子,但女儿想分一半,父亲亲手写的遗嘱有效不

我*薄 甘肃-陇南 其他 2020-09-10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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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9-10 09:49 回复

    父母手写房屋遗嘱没有经过公证,属于自书遗嘱,只要是二老真实意思体现,没有在胁迫和欺骗前提签署,内容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就是合法有效的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继承法》规定: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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