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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和人家聚众斗殴,我参与了,但是我不是组织,计划,指挥的人,我也没有在纠集其他人。而且我方被对方持械造成轻伤二级,现在我很害怕这事会判我,如果判我会有多大的处罚

谁*2 重庆-渝北 其他 2020-09-11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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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9-11 12:03 回复

    是否构成聚众斗殴犯罪,要从主客观方面分析。主观上是故意,而且具有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的目的(旧称流氓犯罪动机);客观上,实施了或积极参加了纠集众人,结伙斗欧的行为,破坏了公共秩序。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则可能会构成此罪,对应的处罚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加重处罚情节的,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是多次聚众斗殴;二是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三是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四是持械聚众斗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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