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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祖父有我父亲和叔叔两个孩子。叔叔早年去世,继婶婶在祖父生前未养,生后办丧事未出钱。祖父的土地在其生前就过户到我父亲名下,有土地证。现在,继婶婶要求祖父土地的一半,我若不给,是否合法?特来咨询,敬请指导

眼*星 山西-吕梁 其他 2020-09-14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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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9-14 19:11 回复

    农村土地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承包的,30年不变,至今政策实施已满30年,现国家已出台文件再续30年,是为了保持现有承包模式。所以农村土地不适用继承法,而是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故不用和你婶婶分你爷爷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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