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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段時間被人打了,把我的车抢走了,当时我的包也在车里,然后把我的车交给了当地刑警队,因其他原因我说不清楚我就去了外地我想问的是,我包里有张欠条,担保人时限即将到期,于是我就让我的家人拿欠条复印件到法院立案起诉,法院已经定了开庭日期,我家人到刑警队要这张欠条,刑警队不给,我想咨询,要是不给我欠条合法吗?错过了担保时限由谁负责?还有十天担保人就到期了

_*头 陕西-榆林 其他 2020-09-24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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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9-24 16:43 回复

    您好!首先,当地刑事警察部门如果因案件侦查需要,将您所说的包或者其他内容列为证据,那么是可以拒绝您的请求的;其次,对于您即将开庭的案件,您可以通过向审理民事案件的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去您说的那个“当地刑警队”核实复印件与原件的真实性;最后,如果您的民事案件已经立案,并且确定了开庭时间,那么您就不用担心“担保人”的时间了,除非是您在案件起诉时没有将保证人应当承担的责任一并写进“诉讼请求”,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您现在需要做的,是在开庭之前向法庭申请增加“诉讼请求”或“追加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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