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车辆靠停马路突然打开车门致人损害要否承担赔偿责任

一*绵 重庆-涪陵 交通事故 2020-07-02 08:44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

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7-02 08:48 回复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驾驶员在驾驶机动车或(临时)停车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负有不得侵害其他车辆、行人正常通行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注意义务。

    实践中,作为驾驶员,停车时没有观察后方情况便急忙打开车门,明显违反了相关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驾驶操作规程,造成正常行车通过的第三人受伤,属于应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造成损害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情形,具有明显过错,应当在过错责任范围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十三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对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予以暂扣的,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保管费用。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