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7-11 08:25 回复
我国《婚姻法》第23条规定: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民法通则》第16条第1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的保护和教育是父母作为监护人的重要职责。”
《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父母承担民事责任。父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是赔偿经济损失,除此之外,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还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责令其未成年子女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害;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做、更换;
(七)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八)赔礼道歉等。这些民事责任,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