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7-16 15:22 回复
如果雇用工人安装防盗窗的工程承揽人不具备用工资质,房主就应当与雇佣工人的承揽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安装防盗窗的是工程承揽人本人且有施工资质的,房主不承担法律责任。
该事件的关键点在于区分房主与工人之间建立的是雇佣合同还是承揽合同。实践中两者的区别雇佣合同的标的为提供约定的劳务,承揽合同的标的为完成并交付符合约定的工作成果。
雇佣合同的雇主对于雇员享有管理、监督、指示的权力,而承揽合同中的定作人无此权力。安装防盗窗,强调的是安装者完成并交付合格工作成果,应为承揽合同。
如果房东在定作、指示、选任方面没有过错,房主无须对工人遭受的人身损害承担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如果认定工人坠楼身亡需要房主承担责任,房主必须要同时具备侵权行为,
过错,损害结果,以及因果关系四个要素,这样才能构成侵权,房主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这里最重要的要素之一就是过错。
如果是工人自己在安装防盗窗的时候不小心坠楼身亡的,这属于自己的过错,与房东无关,所以房东在这个事件中是没有过错的,自然就无需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