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7-19 07:32 回复
实际上,关于农村宅基地,土地确权遵循的是一户一宅原则,也就是说确权以后该土地的权属关系就基本上稳定在了你们这一户上了。
因此只要子女的户口还和父母在一起,属于该村集体,那么自然而然的可以继承该户的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
根据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条例,这两种情况下宅基地的处理方式有如下规定:
1、子女与父母分户但仍是该集体农村户口的,若子女自己有宅基地,那么父母去世后,其土地上的收益子女是可以继承的
,土地的承包权和经营权就不能由子女继承,但父母的土地其子女具有优先承包权。
2、子女的户口已经迁到城市的,本身就无权再享有农村土地权益了。
若无其他同户口的亲属,父母去世后,宅基地的所有权将由集体收回,该户的承包合同视为自动终止。
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私有财产,集体不能自行处理,
因此子女的户口即使不在农村,但父母宅基地上的房屋依然可以继承并使用至该房屋自然损坏。
【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