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7-20 10:59 回复
当事人不服交警部门责任认定,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上级交管部门复核结束后,会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果。
在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诉讼中,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要对其进行当庭质证,
对其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法庭说明自己的理由,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是否采纳,并有权决定事故的赔偿责任比例。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