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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团
2020-07-21 07:07 回复
要视情处理,对确有急事并愿意出示身份证件的,可记录其单位、地址,事后再处理;
如果是口称有急事但不肯出示身份证件的,应教育其接受当场处罚。
拒不接受当场处罚的,应暂扣车辆,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告知其到大队接受处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