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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用他人头像制作表情包构成侵权

張*孩 浙江-杭州 知识产权 2020-07-04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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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7-04 14:44 回复

    肖像权是指公民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

    未经他人同意,利用其头像制作成具有丑化性质的表情包在群内进行转发,侵犯了肖像权。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包括精神损害)等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包括精神损害)等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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