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镇江丹阳一汽车站发生了一起分赃不均的盗窃案。胡某和张某结伴盗窃,盗了1.5万现金。让人哭笑不得的是,胡某偷藏了这1.5万,只给了同伙张某两包烟。现在,胡某被刑拘,张某被取保候审。那么共同盗窃数额如何认定?在一般共同盗窃中,认定数额需要区分主从犯,(对于共)同盗窃犯罪中的首要分子这种主犯应当依照盗窃犯罪总额来认定。对从犯、胁从犯来讲,其犯罪行为侵害的客体及危害结果与主犯一致,犯罪金额也与主犯是一致的。但处理其犯罪数额的问题上要将定罪数额和个人所得赃款数额全面综合考虑。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担保的法律问题
《素媛》原型罪犯赵斗淳,将在今年12月刑满释放
河北德圣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