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沈旭律师
最近发生在广东佛山顺德区一位88岁老人被狗绳绊倒在地,经医生抢救无效去世一事引发了广泛的关注,那么,关于狗主人知情与否及是否需要担责这一问题,本人认为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78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第1245条的有关规定,均明确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狗是否栓绳”“狗主人是否知情”只是判断狗主人是否对狗负有妥善的监管职责及义务,并不影响狗主人需承担无过错的责任,即无论是否有过失,所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狗主人均需承担责
王允舟律师
8月17日,一名七旬的母亲通过微博曝称,自己在浙江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的女儿跳楼身亡,其生前曾遭导师性骚扰。事故发生后,他给浙江大学调查组打了72个电话,但无一接通,当事导师对其所言给予否认,其院系则称性骚扰证据不足。当事导师之前同类学校处分过,此事件在进一步调查中,让我们拭目以待。此类校园性骚扰事件各地也有多次发生,已成为学校的重要问题。《民法典》第1010条做了相关规定,希望在校的每名女学生在遇到此类问题的时候,一定不要让坏人得寸进尺,要及时地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防止悲剧再次发生,关注王律师学习法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