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标错商品价格,就可以撤销订单吗?天津的张先生在网上购买了一台冰箱,下单付款后被商家告知所标示的价格是“预订价”而非“购买价”,因此商家拒绝向张先生发货,此时商家能不能以重大误解为由来主张撤销合同呢?根据民法典第491条的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此时,在合同生效的情况下,商家如果说以重大误解为由来主张撤销合同,就应当对自己标价错误存在重大误解或者缺乏判断能力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举证不能或者不足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