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最后我来简单分享一下这个案子的办案心得,从律师角度而言,当我们接到一个案件时,首先要明晰当事人,也就是说委托人的诉求。从这这个案件来说,那我们就要明晰你的委托人到底是想做有罪辩护还是作无罪辩护,还是做有罪辩护中的罪轻辩护等等。那么我们明确了当事人的诉求之后,那么我们就要将原有的案件材料全部的一一审查清楚。那么只有在你审查现有的所有材料的基础之上,我们才能对这个案件的事实有一个完全的判断,才不至于导致这个案件,也就是我们说的这个案件的一审,最终做出了一个有罪的判决。如果原一审的律师能够了解这样的一个背景(被害人有慢性中耳炎)及时地向法院或者相当神人提出这样的一个鉴定申请,那么可能这个案子的一审就不会做出一个有罪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