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和分公司是不同的,两者各有好处。
(一)设立子公司的好处有以下几点:
(1)子公司属于独立的法人,只负有有限的债务责任;
(2)子公司向母公司报告企业成果只限于生产经营活动方面;
(3)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其所得税计征独立进行。子公司可享受东道国给其居民公司提供的包括免税期在内的税收优惠待遇;
(4)东道国运用税率低于居住国时,子公司的累积利润可得到递延纳税的好处;
(5)许多国家对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的股息规定减征或免征预提税。
(二)设立分公司的好处有以下几点:
(1)分公司一般便于经营,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也比较简单;
(2)分公司承担成本费用可能要比子公司节省;
(3)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就流转税在所在地缴纳,利润由总公司合并纳税。在经营初期,分公司往往出现亏损,但其亏损可以冲抵总公司的利润,减轻税收负担;
(4)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资本转移,因不涉及所有权变动,不必负担税收。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三条 【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