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占用楼道公共区域造成公共部位损害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不可以擅自占用和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要因维修物业,业主确实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情况下,应该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业主占用楼道公共区域造成公共部位损害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不可以擅自占用和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要因维修物业,业主确实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情况下,应该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邻居占用公共楼道放置物品的,业主可要求邻居停止占用行为,恢复楼道原状。如邻居继续占有公共楼道,可向小区物业投诉,要求协助解决邻居强占公共楼道问题。如果依然无法解决纠纷,可收集相关资料至法院提起侵权之诉,要求停止侵害,恢复楼道原状并赔偿损失。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以及建筑区划内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不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业主侵占小区内公共道路可能会侵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