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病卡报销最新政策如下:
1.慢性病起付标准:300元。2.慢性病报销比例:按低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50%;未成年居民和按高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60%3.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治疗、组织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异药门诊治疗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按低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70%,未成年居民和按高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80%。
法律依据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安徽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的通知》第三条 门诊特殊疾病就医管理: 门诊特殊疾病治疗实行定点管理。参保人员可选择1家定点医疗机构持社会保障卡进行门诊治疗。同时患有精神病、传染病需特殊治疗的门诊特殊疾病可增加1家定点医疗机构。每年1月份可以变更1次门诊特殊疾病定点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