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超过1000元/200支的品牌规格和所在市场,将责令相关工商企业立即进行整改。
国烟计〔2017〕72号中表明各工商企业要加强市场研究,跟踪市场动态,及时了解掌握高价卷烟生产经营情况和零售价格情况,科学安排货源供应,通过扩点增量平抑零售价格,确保其不超过1000元/200支。国家局将继续加强高价位卷烟零售价格的监测,对超过1000元/200支的品牌规格和所在市场,将责令相关工商企业立即进行整改。
法律依据
《国烟计》规定 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和问责,定期组织开展专项市场监督检查,国家局也将根据情况组织全国范围内的检查,严肃查处违反价格管理规定行为。对发现卷烟工业企业人为炒作卷烟零售价格的,国家局将立即停止相关卷烟牌号规格生产并勒令其退出市场;对发现烟草商业企业所属自营店有明码标价或实际零售价格超过1000元/200支的卷烟牌号规格,一律取消该商业企业对该卷烟牌号规格的经营权;对发现社会零售商户有明码标价或实际零售价格超过1000元/200支的销售行为,立即停止相关卷烟牌号规格供货;对于销售标有“免税”和“专供出口”字样卷烟的零售商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国烟计〔2017〕72号中表明各工商企业要加强市场研究,跟踪市场动态,及时了解掌握高价卷烟生产经营情况和零售价格情况,科学安排货源供应,通过扩点增量平抑零售价格,确保其不超过1000元/200支。国家局将继续加强高价位卷烟零售价格的监测,对超过1000元/200支的品牌规格和所在市场,将责令相关工商企业立即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