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四条是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定。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方式:1、推行“四有”教育;2、加强法制教育,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法制教育的核心是加强宪法和法律的教育;3、实行基层群众自治。通过在城乡不同范围的群众中制定和执行各种守则、公约,使基层群众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4、推行“五爱”教育,国家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5、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6、对人民群众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四条 国家通过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通过在城乡不同范围的群众中制定和执行各种守则、公约,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国家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