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主要范围:
1、网络文化市场
2、歌舞游艺娱乐市场
3、营业性演出市场
4、美术品市场
5、出版物市场
6、音像制品市场
7、新闻报刊市场
8、印刷业市场
9、广播影视市场
10、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根据《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是指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文化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的具体行政行为。
法律依据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是指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文化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的具体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