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紧急联系人和信用卡卡主并没有直接的债务关系,所以是不用为对方担责的,银行要求填写紧急联系人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信用卡卡主跑路后联系不到本人,他们可以通过紧急联系人来获知持卡人信息。
也就是说紧急联系人的责任只是负责将银行的话转达给持卡人而已,而不需要为持卡人的债务担责,这是因为办理信用卡是卡主与银行间的合约,合同只对当事人双方有效。所以紧急联系人不用担心会连累到自己,也不用担心会被影响自己的信用。
不过,有一种情况比较例外,要是信用卡卡主填写的联系人是自己的配偶,那么卡主欠款后失联,则其配偶可能真的会被起诉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