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主要依据如下:1、考察政治立场。着重考察他们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政治态度,特别是在重大思想政治斗争中的表现。2、考察思想觉悟。主要看他们入党动机是否端正,是否坚信共产主义,是否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是否有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献身的精神。3、考察工作表现。4、考察组织纪律观念。主要看他们能否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以及社会秩序、社会公德,对于那些曾经违犯党纪国法的同志,要了解清楚他们是否有了正确的认识和改正的表现。5、考察群众观念。主要看他们能否广泛联系群众,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是否坚持原则,敢于向坏人坏事和不良倾向作斗争。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八条 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