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份额又称“应继份”。各个法定继承人应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各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各国继承立法不一,基本有两种:平等分配原则和法定份额原则。中国继承法对继承份额的确定兼采上述两种作法,但又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均等,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不均等。
遗产分配继承比例按如下比例分配:
1、有遗嘱遗赠的,按遗嘱遗赠进行分配;
2、没有遗嘱遗赠的,按法定继承顺序分配。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一般同等分配,也可以根据生活情况、抚养义务等情况不均等分配。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