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候查封到期不用续封。轮候查封就是对其他人民法院已经查封的财产,执行法院依次按时间先后在登记机关进行登记,或者在该其他人民法院进行记载,排队等候,查封依法解除后,在先的轮候查封自动转化为正式查封的制度。
轮候查封、扣押、冻结自在先的查封、扣押、冻结解除时自动生效。人民法院对已查封、扣押、冻结的全部财产进行处分后, 该财产上的轮候查封自始未产生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故轮候查封阶段因轮候尚未生效不存在到期,也就不需要进行续查封登记,只有在首封状态下的查封才有续封登记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