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前罪消灭制度,实务中犯罪前科都是终身保留的。只有在未成年保护法中有提到我国对于未成年人上面的保护有特殊的规定,如果是未成年人解除羁押或者服刑期满的未成年人的复学升学就业不受歧视,但是即便如此也不意味着犯罪前科因此消灭了,我国现行法律并无这一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条 【前科报告制度】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