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欺骗他人要担责。
被代理人明知代理人的行为违法仍不制止的,属于默示的认可了代理人的违法行为,我国《民法典》对此有明确规定,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做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七条: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做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欺骗他人要担责。
被代理人明知代理人的行为违法仍不制止的,属于默示的认可了代理人的违法行为,我国《民法典》对此有明确规定,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做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七条: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做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委托代理人在被代理人死亡后实施的代理行为是否有效应视情况而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被代理人死亡后,代理关系原则上应该终止。
一般情况下被代理人死亡后会导致代理权终止,之后的代理行为是无效的。但是若存在下列情形代理行为就有效:1、代理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被代理人死亡的;2、被代理人的继承人予以承认的;3、授权中明确代理权在代理事务完成时终止的;4、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实施,为了被代理人的继承人的利益继续代理的。
被代理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有效: (一)代理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被代理人死亡; (二)被代理人的继承人予以承认; (三)授权中明确代理权在代理事务完成时终止; (四)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实施,为了被代理人的继承人的利益继续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