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领取未用完的定额发票在2020年是依然可以使用。
定额手撕发票一般是没有具体的有效期,一般是根据财税政策宣告票面变化或失效(即便宣告失效一般也存在过渡期),而且定额发票有很强的地域性,各省市对其政策不同,只要是当地税局未发布相关公告,依然是可以继续使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第六条规定,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32号通知》规定 1、新的税务机关列名后,新的行政、业务印章应当投入使用,原国家税务机关和地方税务机关的行政、业务印章应当停止使用。相关证书、文书、表格等启用新的名称,办公室轨道,文字轨道,和数字。 2、新税务机关列名后,原国家和地方税务机关的税收征管职责由新税务机关继承,继续行使其职权;尚未完成的事项,由继续行使职权的新机关处理;行政决定、执法文件和签署的各项协议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