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约定了上班地点、岗位的,如果要变更就要双方协商达成一致,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具体的上班地点、岗位的,单位有权根据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需要调动人员,如劳动者不服从安排,单位可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三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约定了上班地点、岗位的,如果要变更就要双方协商达成一致,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具体的上班地点、岗位的,单位有权根据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需要调动人员,如劳动者不服从安排,单位可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三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可以与公司协商,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调岗员工不同意,公司可以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公司调岗变相裁员,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给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企业不愿意给员工办退休的原因问题:单位办理退休,医保补缴需要由用人单位来补缴,因费用的补缴问题,单位不愿意帮员工办理退休。按照很多地方的规定,对于单位职工办理退休,如果医疗保险缴费没有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在办理退休时,按规定是由单位进行一次性补缴,而不是由个人进行一次性补缴。医疗保险的补交费用该员工与用人单位按比例承担,即办理退休的个人根据社保部门核算需要补缴的金额,由个人打到公司财务财务,再由公司财务补缴到医保部门。若由员工自行办理则可以防止资金的流转。医疗费的补缴作为单位职工退休而没有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的,一般都是需要有单位才能补缴进去,这个费用个人是可以承担的;但是在没有办理退休前,用人单位是不能终止劳动合同的,只有在职工顺利办理退休后,劳动合同才能终止。
调动岗位,员工不愿意可不可以得到补偿,需要分两种情况来看。 1.如果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你的工作岗位,那么,公司将你调离做其他工作岗位,就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你有权拒绝。无法达成一致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需要另外支付经济补偿金。 2.如果劳动合同中并未约定工作岗位,则根据工作需要对员工工作做相应调整是公司的权利,并无不当。无论你是否同意,你都得接受调整,否则,公司有权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而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