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借贷属于民间借贷的一种,是受法律保护的。网贷是指通过网络签订借贷合同,并通过网络履行提供借款本金及偿还本金利息的义务。但是如果网络借贷平台向借款人实际支付的借款本金少于合同约定的借款本金,则应当以借款人实际收到的借款本金计付利息。
法律依据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十一 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出借人请求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