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保证金由公安机关审核后,直接退还给你,不用申请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指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有关规定的,或者撤销案件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决定退还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应当在解除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同时,通知指定的银行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并由犯罪嫌疑人在《退还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名(盖章)、捺指印。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七条 需要没收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没收保证金决定书。
决定没收五万元以上保证金的,应当经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