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一审的上诉期限如下:
1、民事诉讼中与行政诉讼中: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的,上诉期间为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不服第一审裁定的,上诉期间为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该第一审民事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在上诉期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的,进行第二审,二审法院的判决是最终判决。
2、刑事诉讼中: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间为10日;不服第一审裁定的上诉期间为5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
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