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而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湿湿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