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契税:普通住宅:评估价乘1.5%;非普通住宅:评估价乘3%。2、个人收入调节税:(评估价-原购入价)20%。3、营业税:住宅购入不满两年的:评估价乘5.55%;非普通住宅购入两年以上的:(评估价-原购入价)乘5.55%;普通住宅购入两年以上的免交。4、房产交易费:房屋建筑面积6乘元/平方米。5、印花税:评估价乘0.1%。6、房产证工本费:85元。7、土地证工本费:105元。8、交易评估费:评估价乘0.3%。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