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正式党员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除外。
根据我国《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规定,预备党员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享有同正式党员一样的权利。党员行使权利时不得侵犯其他党员的权利。
员被依法留置、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根据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处理结果,可以恢复其党员权利的,应当及时予以恢复。
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留党察看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期满后应当恢复其党员权利。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第六条 党员享有的党章规定的各项权利必须受到尊重和保护,党的任何一级组织、任何党员都无权剥夺。预备党员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享有同正式党员一样的权利。 党员行使权利时不得侵犯其他党员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