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代理词无法定的固定格式,但书写格式又比较规范,有大体通用的文章结构,一般的代理词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一)首部,每一份代理词都应有一个确切的标题,标题应反映案件性质和所代理的当事人在案中的地位。(二)序言,序言亦即开场白,要尽量简洁,重点在代理意见部分。(三)正文,正文是代理词的核心内容。这一部分应根据具体案情、被代理人所处的诉讼地位、诉讼目的和请求以及被代理人与对方当事人的关系等因素来确定其内容。(四)结束语,
本部分是归纳全文的结论性见解和具体主张,为被代理人提出明确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