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罪的构成要件应当按照以下内容组成:
1.客体要件,高空抛物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的管理;
2.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一般主体,行为人已满十六周岁的,就可以达到该罪的刑事责任年龄;
4.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也就是行为人故意将物品从高空抛出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