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过牢不能开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是证明文上所载之当事人没有任何刑事犯罪纪录,经常被使用于某些国家或地区旅游、移民、留学、工作等之场合,或用于申请进入某些管制区或应征某些行业(如保全业)。根据《公安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规范(试行)》第十条规定,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办理按受理申请、调查核查、领导审批、制作证明书、发放证明书等程序进行。
第十一条公安派出所收到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条件和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符合办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应当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其补齐相关材料。申请人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公安派出所不予受理并出具回执。
法律依据
《公安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规范(试行)》第十条 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办理按受理申请、调查核查、领导审批、制作证明书、发放证明书等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