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协商好,可以在不动产证上加配偶名字。
根据现行《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算是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算是两人的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房产,婚后在房产证上加名字,视为夫妻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因此,对于婚后房产证上相加名字是有用的,也是合法有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