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及代理人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查阅、复印劳动仲裁案件裁决书。
劳动仲裁记录只有案件当事人可以查询,案件当事人可根据案号、劳动者姓名查询仲裁员、书记员、案件状态等信息到劳动仲裁部门进行查询,也可以在开通了网上查询的劳动仲裁部门的官方网站上进行查询。 在收到裁决书后的三十日内,当事人有权对裁决书中的文字、计算错误或者遗漏的事项申请仲裁庭补正。双方当事人在收到裁决书后,应当自觉履行仲裁裁决。当事人及代理人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查阅、复印劳动仲裁案件裁决书。拨打12333劳动保障热线咨询,也到经办案件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咨询。仲裁庭在将争议事实调查清楚、宣布闭庭后,应进行仲裁庭评议,并按照评议中的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若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则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六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建立案卷查阅制度。对不需要保密的内容,应当允许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查阅、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