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逃税是有可能坐牢的。依照刑法的规定,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是首次,按照税务机关下达的追缴通知积极补缴应纳税款及滞纳金,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就要追究刑事责任。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和工具,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其用途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偷逃税款的行为,不但违反了《宪法》所规定的基本义务,且其实质是侵吞公众财产,扰乱正常经济秩序,践踏公平竞争原则,因此要受到法律的严惩。所以任何人都有义务积极依法纳税,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