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四十三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四十三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前车突然刹车后车追尾是前车的责任。追尾一般有三种情况: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 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 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 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 主要责任。追尾是指同车道行驶的车辆尾随而行时,后车车头与前车车尾相撞的行为。主要 由于跟进间距小于最小安全间距和驾驶员反应迟缓或制动系统性能不良所致。
追尾事故的后车的全责。 前车醉驾情节不影响事故定责,但是醉驾需要做违章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追尾是指同车道行驶的车辆尾随而行时,后车车头与前车车尾相撞的行为。主要由于跟进间距小于最小安全间距和驾驶员反应迟缓或制动系统性能不良所致。提起追尾事故,很多驾驶员都知道,在快车道上发生的追尾事故所产生的连锁反应最为强烈:因为车速普遍较快,所以一旦有两车追尾,后面很可能就会牵连一串,这也就是被人们称为“串车”的常见现象。当然,我们不可能因为快车道内易发生追尾事故就“因噎废食”不走快车道。除了使车速始终保持在限制速度之内,还要改掉一些“坏毛病”。
后车。车辆发生追尾事故,是由后车负责赔偿,原因是两辆车之间没有保持安全距离。在日常行车当中,一定要保持车辆行车距离,避免出现意外或紧急刹车的时候,由于速度的原因停不住车。
转向未打转向灯存在一定程度的过错,最终责任认定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为准。具体认定办法如下: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的定罪量刑: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