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财产保全的规定

债权债务 2020-09-30 16:15 标签: 财产保全
视频看完了,您的法律疑惑还没有解决?
添加律师助理微信 y17105165271 详细咨询
重播
复制微信
视频内容

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中的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指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申请人应提供担保并且在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诉讼中财产保全,由申请人向立案法院申请或法院以职权决定,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按照法律规定,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交申请书和担保材料,担保材料一般包括担保书和财产证明,比如房产证、银行存折、车辆行驶证等,且担保财产的价值应当不低于申请保全的金额,担保财产可以是申请人的,也可以是第三人的。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更多>> 相关视频推荐
  • 诉讼保全的时限规定 00'51''

    诉讼保全的时限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2021.12.10
  • 怎样申请财产保全对方财产 01'07''

    怎样申请财产保全对方财产

    周琦律师 周琦律师

    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如下: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 2、申请人提供明确线索。 3、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2021.12.13
  • 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01'27''

    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郭洪军律师 郭洪军律师

    申请财产保全的主要程序是: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立案庭立案后,申请人即可向法院提出书面的要求进行财产保全的申请。 (二)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费用和适当的担保。 (三)法院立案庭作出进行财产保全的裁定书,将有关保全材料移交保全部门。 (四)申请人应及时与保全部门负责本案保全工作的法官 联系,并向其提交已掌握的与被告相关的财产线索及证明材料。 (五)根据保全法官的日程安排,及时配合其完成财产保 全工作。 (六)保全工作完成后,申请人应及时签收保全相关财产的清单和保全告知书。

    2021.03.18
  • 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01'26''

    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郭洪军律师 郭洪军律师

    申请财产保全的主要程序是: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立案庭立案后,申请人即可向法院提出书面的要求进行财产保全的申请。 (二)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费用和适当的担保。 (三)法院立案庭作出进行财产保全的裁定书,将有关保全材料移交保全部门。 (四)申请人应及时与保全部门负责本案保全工作的法官 联系,并向其提交已掌握的与被告相关的财产线索及证明材料。 (五)根据保全法官的日程安排,及时配合其完成财产保 全工作。 (六)保全工作完成后,申请人应及时签收保全相关财产的清单和保全告知书。

    2021.03.18

张培胜律师

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

金融证券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公司法务
咨询律师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