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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发现婚内丈夫曾继承过一笔遗产,妻子是否有权平分

婚姻家庭 2021-03-10 16:44 标签: 离婚 婚内财产 平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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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内容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通过继承所得的财产原则上归夫妻共同所有,除非遗嘱中明确提出被继承的财产只归夫妻一方所有。如果丈夫继承时被继承人没有明确表示遗产仅为丈夫所有,则对于该遗产,妻子有权平分。如果被继承人明确表示该遗产仅为丈夫所有,则妻子无权要求平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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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龙律师

北京市道成(济南)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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