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离婚时房归女方,男方还可居住吗

婚姻家庭 2021-03-11 09:51 标签: 离婚 居住
视频看完了,您的法律疑惑还没有解决?
添加律师助理微信 y17105165271 详细咨询
重播
复制微信
视频内容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因此,男女双方离婚时,可以订立书面合同,约定房屋归女方所有,但是男方享有永久居住的权利。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更多>> 相关视频推荐

刘晓梅律师

山东兴震律师事务所

合同纠纷 公司法务 劳动工伤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咨询律师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