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属于非法人组织。非法人组织可以确定一人或者数人代表该组织从事民事活动。因此,合伙企业中,可以约定由一人或几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监督合伙事务的执行。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二条 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第一百零五条 非法人组织可以确定一人或者数人代表该组织从事民事活动。
可以。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属于非法人组织。非法人组织可以确定一人或者数人代表该组织从事民事活动。因此,合伙企业中,可以约定由一人或几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监督合伙事务的执行。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二条 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第一百零五条 非法人组织可以确定一人或者数人代表该组织从事民事活动。
具有以下事由之一的,合伙合同终止,一是合伙合同约定的合伙期限届满,二是合伙人之间一致同意终止合伙合同,三是合伙合同被依法解除,四就是合伙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终止的(法人),合伙合同终止,但是,合伙合同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合伙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一、合伙人应当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 二、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 三、合伙企业续存期间,合伙人不得擅自将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 四、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不得向其他经济实体出资。 五、禁合伙企业中某一合伙人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六、禁止合伙人的债权人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