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保管人将保管物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可以取得所有权吗

合同纠纷 2021-03-11 13:42 标签: 保管人 第三人可以取得所有权吗
视频看完了,您的法律疑惑还没有解决?
添加律师助理微信 y17105165271 详细咨询
重播
复制微信
视频内容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但是,受让人在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且支付合理价款、并需登记、交付的已登记、交付,则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动产。因此,保管人将保管物卖给第三人,第三人符合以上三个条件下,即可取得所有权。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更多>> 相关视频推荐
  • 保管人将保管物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可以取得所有权吗 00'56''

    保管人将保管物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可以取得所有权吗

    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但是,受让人在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且支付合理价款、并需登记、交付的已登记、交付,则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动产。

    2021.03.11
  • 中介公司作为第三人代为保管定金,定金如何退 01'51''

    中介公司作为第三人代为保管定金,定金如何退

    中介公司作为第三人代为保管定金,定金退还须根据情况来看。 商品房认购书作为商品房买卖预约合同,其中的定金条款,是在一方违约,导致无法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对守约方的保护和救济。然而,当双方对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条款不能协商一致时,不能认为任何一方存在违约行为。在这种情况下,认购书中的定金条款就不适用了。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即买受人因自己的原因放弃购买此房屋,不来签订买卖合同,或者出卖人违约,不卖此房屋,那么不履行约定的义务一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如果买卖双方对预售或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所以出卖人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受人。

    2022.02.10
  • 保管人可以要求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吗 01'01''

    保管人可以要求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吗

    当事人对保管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管人可以随时要求寄存人领取保管物;约定保管期间的,保管人无特别事由,不得要求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

    2021.05.08
  • 债权人将金钱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债务人向谁还钱 00'51''

    债权人将金钱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债务人向谁还钱

    周琦律师 周琦律师

    债权人将金钱债权转让给第三人,通知债务人的,则对债务人发生效力,债务人就应向第三人还钱;未通知债务人的,则不对债务人发生效力,债务人就应该向原债权人还钱。

    2021.03.09

刘晓梅律师

山东兴震律师事务所

合同纠纷 公司法务 劳动工伤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咨询律师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