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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广告一定条件下可以认为是要约吗

合同纠纷 2021-03-11 14:09 标签: 商业广告 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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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其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内容具体明确,一经相对人承诺即导致合同成立。商业广告一般是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要约邀请,但是其内容具体明确时,可以视为要约。比如房产商在其宣传广告中明确绿化面积等,可以作为要约认定其属于购房合同中的一项内容,从而约束房产商。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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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梅律师

山东兴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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