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待定的合同,必须要经过本人的追认,如果本人愿意追认的话,这个合同也可以有效,如果本人不愿意追认,或者是没有做出表示的话,那么这个合同会归于无效。
根据《民法典》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