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价或者共有。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因此,对于不宜分割的玉镯等遗产,可以采取由一位继承人所有,给予其他继承人补偿,或者可以由所有继承人共有等方法处理。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折价或者共有。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因此,对于不宜分割的玉镯等遗产,可以采取由一位继承人所有,给予其他继承人补偿,或者可以由所有继承人共有等方法处理。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遗产分割的原则有: 1、抚养义务与继承遗产权利相一致原则; 2、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均等原则; 3、依法适当照顾特殊困难继承人的原则; 4、协商原则等。
放弃继承的遗产主要有以下四种处理方式:(1)第一顺序数个继承人中的一个放弃继承遗产的,其应继承的遗产由第一顺序的其他继承人继承。(2)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遗产的,遗产由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继承。(3)全部继承人放弃遗产的,遗产即成为无主财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4)遗嘱继承人之一放弃遗产的,其应继承的遗产按法定继承的方式处理。